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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新标准
释义
    

法律主观:
    


    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范围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案件的民事一审: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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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