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实际发生的水电费金额可开具正式发票。客户可以凭交费凭证到水利、电力营业厅开据正式发票,且开据正式发票的金额应为当月客户的实际电费发生额。基于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居民在水力、供电营业厅或第三方电费代收机构购电后,当时可以获取购水电凭据、收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物业费及水电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区别对待; 1、物业管理公司租赁给其他人的情况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与公司经营有关的事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物业公司代自来水公司等收取的费用需开具不同的发票; 3、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费,应按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给物业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开发商从市政部门购买水电再转售给租户的,对于转售收入是按照销售水电所适用的百分之十七税率计算增值税还是按照经营租赁服务所适用的百分之十一税率计算增值税,目前尚未有明确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向税务机关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