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手指轻伤鉴定标准包括手功能丧失、指节离断或缺失、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和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掌骨完全性骨折。这些标准定义了手指轻伤的范围和程度。 法律分析 手指轻伤鉴定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2.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3.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4.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这些标准是对手指轻伤的定义和描述。其中,手功能丧失是指手部的各种功能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包括握力、对物品的触碰能力、手指的伸展能力等。一个指节离断或缺失是指一个手指的一个指节部分或全部断裂或缺失,但并不包括第二个指节。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是指手指骨骨折的程度,其中线性骨折指骨折线为一条直线,粉碎性骨折指骨折线呈颗粒状。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掌骨完全性骨折是指手腕或手掌骨骨折的程度。 拓展延伸 手指轻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手指轻伤鉴定标准是针对手指受伤程度进行评估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规定,手指轻伤的等级为1至3级,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1级:指皮肤或黏膜仅有轻微红、肿、热、痛或触痛,但无明显破裂或裂口。 2.2级:指皮肤或黏膜有红、肿、热、痛或触痛,皮肤或黏膜上可能有裂口或较轻的裂开。 3.3级:指皮肤或黏膜有红、肿、热、痛或触痛,皮肤或黏膜上可能有裂口或较严重的裂开,或者有较明显的疼痛、麻木或触电感。 根据手指轻伤的等级,可以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治疗方案。同时,《工伤保险条例》也对手指轻伤的工伤认定做了详细规定,为工伤认定提供了法律支持。 结语 手指轻伤鉴定标准包括手功能丧失、指节离断或缺失、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和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掌骨完全性骨折。这些标准定义和描述了手指轻伤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第五条第十款(三)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食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第五条第十款(四)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