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签署工程合同时,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释义 | 工程合同需交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履行;履约担保种类多样,包括银行保函;有条件保函需证明违约情况;无条件保函无需证明;履约担保书由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支付;保证金和质保金都具有担保性质,但质保金保证工作符合约定。 法律分析 一、工程合同必须交履约保证金吗 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比例一般为总金额的5%-10%。 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履约担保种类有哪些?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 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 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 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 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 三、承包合同中的保证金和质保金有什么区别 保证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交纳的,具有担保的性质。质保金是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完毕了,为了保证在约定的期限内所完成的工作符合约定,仍然具有担保的性质。 结语 工程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是一种担保措施,旨在防止承包人违约并弥补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履约担保种类繁多,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等。银行履约保函是一种常见的保证方式,可有条件或无条件地提供担保。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通过担保金来完成施工任务或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和质保金在性质上都具有担保的特点,但保证金是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质保金是为了保证工作符合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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