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出租经营住房缴纳什么税
释义
    出租经营住房缴纳的税具体如下:
    1、房产税: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作为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按照出租房屋的房产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年税率为1.2%;行政机关、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军队、房屋管理部门以及个人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对于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照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免纳营业税;
    4、城市建筑建设维护税:单位和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
    5、教育费附加:单位和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按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
    6、印花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7、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将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8、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元以下的,应按每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纳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后的应缴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出租经营住房的流程具体如下:
    1、出租人与承租人经过协商,签订书面形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房租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法律依据】: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8 0: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