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交付后,业主无论是否住在房屋里,都需要支付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未收房或未拿钥匙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维护、修缮、整治小区公共建筑、设备、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以及提供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法律分析 不收房不拿钥匙一般要交物业费。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未拿钥匙、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费具体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该内容由 黄海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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