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甲贷乙用贷款违反什么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借名借款行为违反《贷款通则》 (二)违反《贷款通则》并不必然导致借款合同无效 (三)借名借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不影响借款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第20条 (借款人)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通过“借名借款”取得的款项,事实上是由实际借款人使用,而名义借款人为申请贷款必须向银行隐瞒真实的借款用途,涉嫌“采取欺诈手段”,其违反借款合同约定将所借款项交由实际借款人使用,又属于“未按借款合 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由此,“借名 借款”行为显然违反了《贷款通则》的规定。 《刑法》 第175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当借款人通过借名借款方式向银行贷款时,显然隐瞒了借款的真实用途,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一旦借款人到期无法归还借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借款人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