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证据合并阶段,如果出现了新的证据,原本已经合并的证据可能会被影响,因此需要对新证据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果新证据与原有证据不能协调一致,需要向法院提交新证据,由法院决定是否接受并重新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在庭审中提交、发现证据的,可以当庭宣读或者呈递。如果需要中止诉讼或者延期合议庭或者开庭审理,由法庭决定,但是不得因此影响诉讼的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一审、二审、再审均已审结的案件,发现新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