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双向收费犯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两种常见情况 1、一方反悔导致房屋买卖不成。由于房价上涨等原因,卖家经常会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反悔,在此种情形下,中介已经尽到了居间义务,可以收取中介费。但是买方的中介费是由于卖家违约所产生的,因此,应赔偿买方因其违约行为而产生的中介费损失,因此,此时的中介费应由卖家全部承担。同理,如果是买家违约,则中介费应由买家全部承担。简言之,因买卖一方违约,而中介无过错的情形下,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 2、无违约方,因政策或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的。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