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以下: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施工单位还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需注意核对检验批的部位有无缺漏、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及签字等是否齐全。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批验收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最基础的部分。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