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调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特点是 |
释义 | 民法调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特点以下: 1、从主体方面来看,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主体在法律地 位上具有平等性。这是由商品经济活动的平等性所决定的; 2、从内容方面来看,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包括财产所 有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所有关系是指民事主体因对财产的占有、使 用、收益和处分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则是指民事主体因 对财产进行交换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其中,财产所有关系是财产流转 关系的发生前提和民事主体追求的直接后果;而财产流转关系则又是 实现财产所有关系的基本方法; 3、从利益实现方面来看,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体现等价 有偿的基本要求。 民法调整对象是什么?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作为权利法,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为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综上所述,商品经济活动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商品 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要取得对方的财产,必须支付相应的对 价,从而使全社会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成为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