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1、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1)出于争夺遗产的目的,杀害其他继承人; (2)出于故意,而杀害被继承人;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如何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流程: 1、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如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继承公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