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效的继承权能继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权没有失效期。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随时要求分配遗产。有时间限制的是遗赠。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无表示的,视为放弃。 一、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对于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民法继承都会放弃吗 法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继承权后悔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后悔的处理方式如下: 1、遗产处理前或诉讼中反悔的,因为遗产尚未分割,遗产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若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在诉讼中,法院根据其理由决定是否允许其反悔; 2、遗产处理后反悔,因为遗产已经分割,遗产已经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了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不允许反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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