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1)这个法规的第七十二条规定了这个一方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这个证据,如果另一方的这个当事人呢认可了又或者呢是提出了这个相反证据但是却不足以能够反驳的,法院就可以确认这个证据的证明力,如果一方的这个当事人所提出的这个证据,另一方的这个当事人却有异议并且当场提出了这个反驳证据,而且这个对方的当事人是认同这个反驳证据的,那么可以确认这个反驳的证据的一个强有效的证明力。 (2)这个法规的第七十三条规定了如果这个双方的当事人对这个同一的事实分别的举出了这个相反的证据,不过是都没有一个足够的根据可以否定对方的这个证据的,法院则结合这个案件的情况,来判断这个一方所提供得这个证据的证明力会不会明显的大于这个另一方的,然后把证明力更加大的这个证据确认,又因这个证据的证明力而无法来判断从而导致了这个争议事实无法认定的,法院则按照这个举证责任的分配的这个规则来作出一个裁判。 最后,这个高度的盖然性的标准,在《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七十三条法规就规定了这个“高度盖然性”的这个证明标准,根据此条规定,如果这个双方的当事人对这个同一的事实分别的举出了这个相反的证据,不过是都没有一个足够的根据可以否定对方的这个证据的,法院则结合这个案件的情况,来判断这个一方所提供得这个证据的证明力会不会明显的大于这个另一方的,然后把证明力更加大的这个证据确认,又因这个证据的证明力而无法来判断从而导致了这个争议事实无法认定的,法院则按照这个举证责任的分配的这个规则来作出一个裁判。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相关的负责人对这个规定的原因的说《民事诉讼法》无明确这个民事诉讼的一个证明标准。 我国不同级别的法院,可以审理的案件类型是不同的,对于一般的案件,都是需要先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是诉讼标的额比较大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形来判断可以审理该案件的法院,对于自己无法确定的,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