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房合同可以提前解除的情况包括:承租人和出租人达成一致;租房合同到期;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未按照房屋性质使用;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租金;房屋有瑕疵且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房屋损坏或丧失。 法律分析 下列情况下租房合同可以提前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的;租房合同到期的;不定期租赁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房屋损毁灭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九条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张洪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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