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国家的职能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政治职能,即维护政治统治和社会稳定的职能,包括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犯罪活动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两个方面。 2、经济职能,即组织经济建设的职能,我国的根本任务是进行现代化建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家的经济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文化职能,即组织文化建设的职能。文化建设能够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正确发展方向,能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一方面加强对全体人民的思想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另一方面组织发展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即为国家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职能。包括搞好社会治安,保护公共财物,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兴办公共工程,保护环境等。 使人人得到自由,平等职能。 4、对外职能: (1)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2)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 (3)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发挥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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