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若未能领取工资,可向以下部门寻求帮助: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乡镇、街道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请求调解,还可选择其他途径。 法律分析 员工无法领取工资时,可以向以下部门寻求帮助: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乡镇、街道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其他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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