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江西宅基地面积法律规定的面积多少还有申请条件是哪些
释义
    二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在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住房:
    (1)无房户;
    (2)原住宅面积人均低于15㎡,确需建房的;
    (3)家庭常住人口中有子女已领取结婚证书,而且原住房面积低于人均40㎡,确需分户新建房屋的(分户的父母身边至少有一个子女);
    (4)在市、县控规区内原房屋破旧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确认属于D类危房,且无法修缮并经核实无其他住处的;
    (5)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又无住房的;
    (6)因自然灾害、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原因需新建住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农村宅基地面积包括哪些,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安徽宅基地面积是多少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出卖或出租住房的;三、农宅审批程序:(一)农村居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国土所审核。(二)国土所实地现场勘察,核实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及地类是否属实。(三)国土所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组织齐全报国土局代县政府审批。(四)审批通过后,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以批准的宅基地名单。安徽宅基地面积是多少可参考以上。
    农村宅基地面积如何计算
    法律咨询解答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农村宅基地面积计算方法: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宅基地面积计算:
    房屋的面积有什么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我国对房屋的面积规定是:房屋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外墙一半+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面积;
    公摊系数=整栋楼的公共使用面积/整栋楼的套内面积;公共使用面积为整栋楼共同使用的部分。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对于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的超出的怎么处理
    1.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2.对于农村宅基地超出规定使用面积的部分,采用缴费的方式继续使用;
    3.宅田相挂钩;即超占了农村宅基地的,承包地就会减少,来保持平衡;
    4.结合各地农村人口与土地面积的比例,合理确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做到与农民需求相一致;
    以上是目前来说,较为普遍与社会呼声较高的处理方式,各地的政策不同,要结合当地时政来考虑。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2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