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后,如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 |
释义 | 户口转移和档案转移是两个独立但相关的程序。户口转移需要办理户籍证明和户口准迁证,而档案转移需要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并准备相关资料。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需遵循当地判处所和人才市场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户口转移: 1、持户口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实际就是派出所在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证明”字样及派出所印章) 2、持户口单页原件和《户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 注:部分迁入地派出所需《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其办理流程: (1)若为未婚未育,现在单位出具《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说明目前的未婚未育未抱养小孩) (2)到现人才市场办理《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收费:10元/件)。 (3)凭该证明,持上述调查表,到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以及街道计生办盖章确认“未婚未育”。 3、持准迁证和户口单页到现户口所在地(迁出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注: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注明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名称等),及委托双方身份照复印件。 (二)档案转移: 1、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 2、筹备如下资料: (一)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 (二)原单位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确定“干部”身份) (三)离职当年至迁出前一年,每年的《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需当年底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工龄用) (四)《商调干部审查表》两份(填好后,交迁出单位盖章) 3、到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转移; 若长期未缴档案管理费,需在办理迁出时,一并付清档案费。(一般标准:¥360元/年) 注: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注明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名称等),及委托双方身份照复印件。 大致流程如上,部分地区有些许不同,具体看当地判处所和人才市场的规定。 结语 办理户口转移和档案转移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户口转移:持户口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持户口单页原件和《户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部分迁入地派出所可能需要《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二、档案转移: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准备相关资料,如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等;到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转移。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遵循当地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二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统计等部门应当互相提供有关人口数据,实行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四章 录 用 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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