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禁止性规定概述 |
释义 | 该文章主要介绍了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的禁止性规定,包括人格权的定义和行为禁令。同时,文章探讨了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的区别,强调一般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具有普遍性和独立性。文章旨在准确理解和适用人格权的法律特征,以保护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人格权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的人格权禁止性的相关规定如下: 1、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2、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七条【人格权行为禁令】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二、一般人格权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相比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主体普遍性 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一般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且公民和公民之间一律平等。具体人格权应该从具体法律细则中探究或加以评测,而不能从抽象且不具体的人格权独立、自由和尊严加以掩饰,这样只会将现实法律与人格权疏远,并且加剧社会个人主义彰显和罪责形态的意识出现,事实上,人格权的实质并不能以高度概括和以“独立自由尊严”的幌子的形式出现。 2、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一般人格权相对于具体人格权而言,是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虽然对具体人格权有概括的作用,但它也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权利,是人身权中的基本权利。一方面,它决定着和派生着各种具体的人格权;另一方面,它更为抽象和具有概括性,成为人身权中最具抽象意义和典型性的基本人格权。法学人格权的最终目的是将人权与人格权的意识形态完全诠释和区分开来。 结语 民法典的人格权禁止性规定明确保护了民事主体的人格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害。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有权申请法院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以保护其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一般人格权具有主体普遍性,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和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决定和派生各种具体人格权,同时也是独立的民事权利,最终目的是将人权与人格权的意识形态完全诠释和区分开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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