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2023餐饮健康证体检项目
释义
    2023年餐饮健康证体检项目包括多项内容,主要涉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等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健康证的定义是根据相关法规,从事上述行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包括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法律分析
    2023年餐饮健康证体检项目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以及是否有外伤等情况的检查。
    2. 肛检,主要是为了检测是否患有大肠杆菌、肝炎等传染性疾病。
    3. 内科检查,通过测量血压和听心跳等方法来初步判断是否存在疾病。
    4. 胸透检查,用于检查是否患有肺结核等疾病。
    5. 肝功能检查,通过转氨酶值来判断肝细胞是否受到损伤或出现传染性较强的肝病。
    6. 血常规检查等。
    不同类别的健康证检查项目也会有所不同,一般会根据检查结果发不同类别的健康证。
    而餐饮行业会添加一个肝脏的体检项目。
    二、健康证定义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实施条例》,允许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所以说,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也是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的。
    健康证检查项目:常规内外科体格检查;肝功能一项(ALT);大便培养(痢疾、伤寒杆菌),胸部透视。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留存健康证明。同时,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并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针对2023餐饮健康证体检项目,我们可以分析如下:
    1. 健康证:健康证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合格后,颁发给从业人员的一种健康证明。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健康证应当至少每2年进行1次健康审查,且有效期为2年。
    2. 体检项目: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温、血压、心率、肺功能、血红蛋白、尿常规、肝功能、血脂、血糖、肾功能等项目的检测。这些项目能够反映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他们具备从事餐饮服务的身体素质。
    3. 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并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通过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确保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从而提高餐饮服务的质量。
    综上所述,餐饮健康证体检项目是餐饮服务提供者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合格,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
    结语
    2023年餐饮健康证体检项目包括多项内容,以确保餐饮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不同类别的健康证检查项目也有所不同,如肝脏体检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五大行业的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主要涉及的疾病包括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等。对于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只要治愈后也可以办理健康证。健康证检查项目包括常规内外科体格检查、肝功能一项(ALT)、大便培养(痢疾、伤寒杆菌)和胸部透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4: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