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
释义 |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对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是明知的,对非法批准、登记可能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持放任态度。 一、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予以立案。 二、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刑事责任可以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三条确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犯罪构成要件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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