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件地址变更 |
释义 | 根据户口迁移情况确定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地址变更。如果迁移是在本市各市辖区或本县行政区域内进行,可以等到身份证过期后再办理地址变更;如果迁出本市市辖区或本县行政区域,需要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并同时办理地址变更。申领或补办居民身份证需要准备居民户口簿、原身份证(遗失除外)、数码照相回执和申领登记表。办理流程包括提交材料、审核、领取凭证和领取证件。办理地点在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法律分析 根据迁出户口行政区域情况确定。 1、如果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这样身份证地址也不会变,可以等身份证到有效期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办;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这样身份证地址当然变为迁入地地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结语 根据迁出户口行政区域情况确定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方式。若是在本市各市辖区或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可以等到身份证到期后再到户籍所在地补办,此时身份证地址不变。若是迁出本市市辖区或本县行政区域,需要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此时身份证地址将变为迁入地地址。办理时需准备居民户口簿、原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以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等材料。办理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核和领取证件。办理地点为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申领和发放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申领和发放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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