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公安局报案,如果警察说可以立案,直接做受案登记表,给你开具回执,证明已经立案。如果没有给你开具立案回执,就有两种可能:1、立案了,没有开回执或是你没有要回执。2、没有立案。立案单位如果已经受理,该案件应是刑事案件,应当由立案部门向您出具立案回执单,如果立案部门没有主动出具,您可以要求立案部门出具,如立案部门不出具,您可像当地检察院反映,人民检察院有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监督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