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过低的,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要求增加。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十八条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