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抚养费怎么处理?最新解决方案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后父母有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即使未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子女有权在必要时提出合理增加要求。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是定期给付、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抚养费的期限原则上是子女18周岁,但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时,即使子女成年,仍需支付抚养费,如子女丧失劳动能力、在校就读或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等情况。 法律分析 可以要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的,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离婚协议未约定抚养费,离婚后孩子父母可以继续协商,形成书面意见。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去法院诉讼解决。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的,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个是法定义务,即使双方没有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也还是要支付抚养费的。 离婚子女抚养费期限: 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一)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二)一次性给付。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三)以物折抵。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上是实际中的几种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一)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二)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结语 离婚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离婚协议未约定抚养费的情况下,父母可以继续协商并形成书面意见,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父母无论是否在离婚协议中约定,都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离婚后的抚养费给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或由法院判决,包括定期给付、一次性给付和以物折抵等方式。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一般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特殊情况下父母仍需负担抚养费的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五条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