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方收到传票后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立案之后,向对方出具传票的,对方应当按时去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查明情况后,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必须到庭,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还是不到庭的,可以进行拘传,强制被告到庭参加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