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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针对驾驶证扣分异议的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释义
    驾驶证扣分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在60天内作出决定。若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15天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可分为三种情况:不服复议决定、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超期答复,以及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需满足条件:申请人是受侵权的公民、法人或组织,有明确被申请人、具体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交通违法处罚可申请行政复议,如复议结果不满意,可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一、对驾驶证扣分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
    可以,驾驶证扣了分的,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提起行政诉讼。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值得强调的是: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对交通处罚的结果不服的话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而行政复议也需要在60天以内进行申请,一般申请之后会在30天以内运营答复,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话,需要在15天以内申请,一行政诉讼。
    结语
    对驾驶证扣分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是司法保护权益的重要途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在收到交通处罚决定后60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在60日内作出决定。若对复议结果不服,当事人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强调的是,已提起复议的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反之亦然。行政复议制度为公民、法人和组织提供了维权途径,保障了合法权益的实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领取时应当确认表格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五)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三条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四条 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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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15: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