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不给看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
释义 | 对方在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当事人不可以不给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探望权不受侵犯。但如果因为不让探望就停止支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养义务,对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两个行为是分开的,独立存在的。 一、没给抚养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没给抚养费不让看孩子的,当事人可以起诉。当事人没给抚养费,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孩子确实由对方直接抚养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确定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让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能探望孩子。总的来说,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跟是否给抚养费无任何关系,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去起诉,不能不让对方不看孩子。 二、一方不让孩子被探视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三、不让看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不让看孩子不可以不给抚养费。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也有相应的抚养义务,需要负担相应的抚养费。不给抚养费的行为属于不抚养孩子,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而如果是对方不让看孩子,则触犯了一方的探望权,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自身的探望权。但是如果在探望的过程中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则法院可以中止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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