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签订购房合同后,哪些合同退房后应该取消
释义
    本文介绍了开发商同意消费者退房时需要解除的两个合同及相应的处理方式。具体来说,消费者需要与开发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需要被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指返还房屋或者恢复双方权利,已入住的消费者需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尚未入住的消费者需放弃即将入住的房屋。开发商不能再要求消费者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已收取的部分应退还给消费者。合同终止后,双方的财产状况将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买卖合同的终止
    法律分析
    如果开发商同意消费者提出的退房要求,那么需要解除两个合同,一个是消费者与开发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另一个是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指返还房屋或者恢复双方权利。对于已入住的消费者,需要将已入住的房屋退还给开发商。对于尚未入住的消费者,需要放弃即将入住的房屋;开发商不能再要求消费者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已经收取的部分应退还给消费者;合同终止后,双方的财产状况将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买卖合同的终止和履行可以由双方在没有他人协助的情况下完成。贷款合同解除表明消费者将一次性偿还银行贷款,然后不再支付任何本息,无任何还款义务。本合同的终止与销售合同不同。它需要第三方的帮助,即开发商,除了银行和消费者。尽管消费者从银行获得贷款,但他们并不直接拥有这些贷款。银行贷款是开发商以转让的形式获得的。开发商要想还贷,就必须把自己已经拥有的贷款偿还给银行;银行收到开发商以消费者名义归还的贷款后,才能认为消费者已经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双方的贷款合同才能真正终止;因此,贷款合同的终止和履行只有在第三方的协助下才能完成。
    因为有三方,而且有两个契约,因为空间操作不能同步进行,就会出现时序问题;从实际行为来看,我们可以设计多种可能的选择。目前,比较常见的选项如下:
    1。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销售合同,然后拿回首付款,再与银行解除贷款合同,然后开发商退还银行贷款。其次,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销售合同,再与银行解除贷款合同,再拿回首付款,最后开发商还银行贷款。第三,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销售合同,然后开发商退还银行贷款,再与银行解除贷款合同,最后获得首付。
    这三个过程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消费者应先与开发商解除销售合同,表明消费者放弃了房屋的占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一个风险:一旦合同终止,就不能再入住房屋。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如果开发商在此期间破产,消费者将失去房屋的所有权,消费者的损失将更大:不仅住宅(仅指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可以作为破产财产拍卖,还可以作为破产财产拍卖首付已支付的无法获得,同时,银行贷款15至20年将支付。为了让消费者最大限度地规避上述风险,我们认为在开发商不破产的前提下,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程序:
    首先,消费者应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这是有条件的补充关于解除销售合同的协议。其次,消费者与银行签订补充协议,这也是终止贷款合同的有条件补充协议。第三,开发商偿还银行贷款时,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条件出现时,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终止。第四,开发商应当退还消费者的首付款,并协助消费者办理各种退房相关手续。
    第五、第三、第四行为完成后,第一步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的假设条件出现,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的销售合同终止。
    结语
    开发商同意消费者提出的退房要求,需要解除两个合同,分别是消费者与开发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和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指返还房屋或者恢复双方权利。对于已入住的消费者,需要将已入住的房屋退还给开发商;对于尚未入住的消费者,需要放弃即将入住的房屋。开发商不能再要求消费者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已经收取的部分应退还给消费者;合同终止后,双方的财产状况将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买卖合同的终止和履行可以由双方在没有他人协助的情况下完成。贷款合同解除表明消费者将一次性偿还银行贷款,然后不再支付任何本息,无任何还款义务。本合同的终止与销售合同不同。它需要第三方的帮助,即开发商,除了银行和消费者。尽管消费者从银行获得贷款,但他们并不直接拥有这些贷款。银行贷款是开发商以转让的形式获得的。开发商要想还贷,就必须把自己已经拥有的贷款偿还给银行;银行收到开发商以消费者名义归还的贷款后,才能认为消费者已经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双方的贷款合同才能真正终止;因此,贷款合同的终止和履行只有在第三方的协助下才能完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1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