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司法局与监狱开展合作,让监狱服刑人员与亲属视频聊天的工作尚未全面启动,只是个别(或少数)有条件的地区,实现了服刑人员和亲属视频聊的人性改造矫正工作内容。如果你所在地区开通了这一工作内容,可以去当地司法局(狱政科、矫正科)申请,一般是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进行,指挥中心有完备的视频通讯设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 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 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