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应当亲自到监狱、拘留所等场所会见被扣押、被拘留的当事人。但是,该法律并未明确是否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会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应当亲自到监狱、拘留所等场所会见被扣押、被拘留的当事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律师可以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得拒绝。”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在监狱会见被监管的罪犯,监狱应当为律师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综上所述,目前法律并未明确是否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律师会见。因此,律师需要亲自前往监狱、拘留所等场所会见被扣押、被拘留的当事人,并且该法律规定对于律师的身份应当得到尊重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