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属于法律保密范畴,录音或录像需要得到双方同意。若未得到律师同意,录音或录像可能涉嫌侵犯律师职业秘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七条:律师应当保守与委托人之间的秘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禁止收集、使用、公开律师职业秘密。 因此,在律师会见时,若需要录音或录像,应事先得到律师的同意,并保证不涉及律师职业秘密,否则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