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赠与无效 |
释义 | 赠与无效的判定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法律、法规规定了房子不能进行交易,不管是以继承、买卖或赠与的形式都不能进行过户的话,这时签立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了单位福利房这些有特殊规定的,还有一种房叫社区用房,社区用房其实就是给小区居民提供文化娱乐、提供帮助的一些社区用房等,这样的房子都是属于整个小区里的,不属于任何个人,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所以如果有人以个人名义把房子赠与或买卖出去,这就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这样赠与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现实中有些人从事的就是非法的事情,比如以赠与的形式把房子赠与对方,实际上却是用房子做借贷的行为,表面上是把房子赠与了对方,实际上是以此为条件收取了一笔利息很高的高利贷,这其实就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不管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几天或者第三人利益”还是从“共有财产”角度讲,这个赠与都是无效的,共有财产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买卖、赠与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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