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该改扩建项目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的标准进行建设,宁扬界至灵岩互通段采用100千米/时,灵岩互通至终点采用80千米/时。宁扬界至横梁枢纽段路基宽44米,主线双向6车道;横梁枢纽至终点路基宽65米,主线双向6车道。主线设置特大桥2座、大桥3座,辅道设置大桥2座、中桥6座、小桥2座。工程总投资约23.3亿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