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不合理,可以提出申请再鉴定。再鉴定结论可以作为理赔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理赔;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的理赔不合理的,可以向保险人提出申请再鉴定。”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当事人对原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鉴定。” 综上所述,被保险公司拒赔结肠癌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再鉴定,并将再鉴定结论作为理赔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