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实告知直肠癌,被拒赔是否可以要求重新核保?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如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可以被保险人解除。但如果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消失之前,保险人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仍然接受了保险费的,不能解除保险合同。如果保险人故意违反保险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消费者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如实告知。 2.《保险法》第十七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十八条: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保险法》第二十五条:保险人应当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不得违反保险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保险人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保险消费者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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