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单是提前借款办理业务所需的单据,需包含借款标题、合法用途、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借款金额、利率、立此为据等内容。借款单可作为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法律分析 借款单是指,因工作或业务需要在完成相关报销或付款手续之前需要提前借款办理的业务而填写的单据。只要借款单具备:写着借款这俩字的标题、写明借款的合法用途、写清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准确的的借款金额和币种、出借方式、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借条正文的收尾要写着立此为据等内容。借款单一般都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已成立,可以作为借条来进行使用。 拓展延伸 借单和借条,哪个更适合作为借款凭证? 借单和借条都可以作为借款凭证,但在选择时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借单是一种简单的借款记录,通常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日期等基本信息。借单的优点是简洁明了,易于填写和保存。借条则是一种更正式的借款凭证,通常包含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详细信息,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借条的优点是法律效力更强,对双方的权益保护更有保障。因此,在选择借款凭证时,应根据借款金额、借款性质、双方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借款凭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借款单是一种填写在完成相关报销或付款手续之前需要提前借款办理的业务的单据。借款单需要包括借款标题、合法用途、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信息、借款金额和币种、出借方式、利率以及借条正文的收尾等内容。借款单可以作为借条来证明借贷关系已经成立。在选择借款凭证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借单简洁明了,易于填写和保存;借条更正式,法律效力更强,对双方权益保护更有保障。因此,确保借款凭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应根据借款金额、借款性质和双方关系等因素进行选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