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肠癌的继往病史导致重疾险拒赔,该如何应对?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需要查看保险合同中是否有明确排除继往病史的条款。如果没有,保险公司不能拒绝理赔。同时,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也应依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并在合同中注明所涵盖的疾病范围。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保险合同中的免除或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采用明示的书面形式,并经与投保人协商一致,为有效条款。 第四十三条 保险人应当严格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无故拖延承保、理赔。 2.《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 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人对某些疾病或身体状况的限制责任、不承保或解除合同等约定,应当采用明示的书面形式。 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应当依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和健康情况进行评估,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所涵盖的疾病范围。 综上,若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排除继往病史的条款,且被保险人在核保时已经通过评估,保险公司无理由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提供相关证据,向保险公司申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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