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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不能重新计算
释义
    中央银行在办理再贴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不具备贴现业务资格或未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在分支机构营业管理部开户的机构,申请人再贴现限额已用完,承兑申请企业或贴现申请企业不符合票据政策要求,数据元素不符合法案要求,申请再贴现的票据来源不符合规定,以及贴现凭证存在错误或不完整的情况。
    法律分析
    我们需要考虑在哪些情况下中央银行不能办理再贴现。再贴现是指中央银行通过购买商业银行持有的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为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支持的行为。但对于央行来说,并非所有商业票据都可以再贴现。我们来看看不允许的再贴现。
    第一类是不具备贴现业务资格或者不按照金融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在分支机构营业管理部开户的机构。其次,在对商业银行实行限额控制的情况下,申请人的再贴现限额已经用完。
    第三类承兑申请企业或贴现申请企业不符合票据政策要求。例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国家颁布的《淘汰落后产能、技术和产品目录》和《工商投资领域防止重复建设目录》中对开发项目的限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四个数据元素不符合法案的要求。
    例如:票据背书不连续;票据承兑签章不清,大小数字金额不一致;票据涂改等记录不完整;贴现未加盖申请银行专用章(如无贴现专用章)票据,可加盖公章);贴现凭证等要素有误或不完整,或事后有明显填写、涂改痕迹;贴现金额大小写不一致;贴现凭证未加盖本次转账章。
    第五种申请再贴现的票据来源于申请机构的对外贴现购买制度。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为关系人提供再贴现。关系人包括:一是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二是该商业银行的客户;三是该商业银行的员工、前员工。因此,商业银行不得办理再贴现业务,否则将违反法律规定。
    结语
    中央银行在办理再贴现时需特别注意以上五种情况,任何一种情况都可能导致再贴现申请被拒绝。因此,商业银行在申请再贴现时,需确保自身具备贴现业务资格、经营范围符合要求、票据符合政策要求、数据准确无误,以避免再贴现申请被拒绝。
    法律依据
    统计法(2009-06-27)\t第二十九条\t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统计法(2009-06-27)\t第四十二条\t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统计法(2009-06-27)\t第五十条\t本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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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3: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