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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装房以次充好如何维权
释义
    本文介绍了精装房装修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问题,以及如何通过购买精装房时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装修细则和个人权利的行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文章还提到了精装房装修材料环保和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提醒购房者注意装修材料的质量和装修施工规范,以避免装修出现问题。
    法律分析
    次等装潢的房屋以高级装修为名义进行销售,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维护自己的权益。购买精装房要再签合同时约定装修细则和个人权利的行使。家建议,以详细条款将装修所涉及的难题,如:材料品牌、材料质量、环保、维修等问题,写进合同。这样不仅减少了交房时问题的发生,更确保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时下的精装房,是个全新的置业模式,购房者在选购精装房时,往往不能称心如意,开发商承诺的精装房装修标准,到交付时却并不合格,甚至还存在质量问题。
    对于精装房来说,装修的标准和交付后的效果,并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化的界定,往往见仁见智,有人喜欢绚丽的装修,但是有人却崇尚简朴,希望大房敞亮。如何满足大多数人的喜好,也是一大难题。
    有律师认为,精装修房应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对其可以交付使用的理解应该是,消费者在开发商交房后,可以直接入住。如果因为存在装修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在约定的交房期后仍无法直接入住,就应该视为延期交房,消费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的有关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取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精装房不精易出现质量问题
    2009年,张先生购买了某房开公司开发的精装修期房,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2010年6月30日为交房日期。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发商发来通知,称该精装修房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以交付使用。一周后,当张先生前去办理收房手续时,却发现该精装修房存在多处装修质量问题,如天花板漏水脱落、地板不平整、地脚线和瓷砖破损等。对此,张先生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无法入住,该精装修房实际上还没有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应该属于延期交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张先生反映的情况,房开公司随即派人对房屋装修进行整修,并酌情减免张先生的部分物业费作为补偿。张先生虽然收了房,但房屋因质量问题无法入住,房开公司整修的时间是否也属于延期交房时间,对于精装修房可以交付使用应如何理解?
    装修材料打马虎眼以次充好
    2003年5月28日,张小姐在位于小天竺的某看中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精装小户型。售楼小姐曾表示,开发商提供的精装房的装修档次全部是按500元/平方米提供的,材料也是选最好的。于是张小姐放心的交了定金。
    6月2日,张小姐按约定的时间到售楼部准备签定购房合同。在仔细看过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后,张小姐发现所签合同规定,交房后若出现装修问题时,开发商将按照装修差价的双倍额对购房者给予赔付。对装修差价如何界定,开发商没有明确的说明。合同中没有对装修的具体费用和所用材料进行必要的说明,只提供了所用材料的品牌和型号。张小姐要求开发商提供装修时所用材料的型号、品牌、等外品还是等内品、价格等详情。由于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致使购房合同没有签定。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小姐决定放弃买房。可开发商却以张小姐违约为由拒绝退还定金。
    精装房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在于装修,而装修又是属于事前行为,购房者并不能有效参与和监督,是装修过程暗箱操作,那么怎样避免此类情况呢?
    购买精装房要再签合同时约定装修细则和个人权利的行使。
    购房合同应注明装修细则
    专家建议,以详细条款将装修所涉及的难题,如:材料品牌、材料质量、环保、维修等问题,写进合同。这样不仅减少了交房时问题的发生,更确保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适用的施工规范,可参照建设部颁布的《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
    其次,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验收标准,地区装饰装修质量检验规定的,最好以规定为标准;通常情况下,精装修房的质量验收标准可参照《高级装饰工程验收标准》来进行约定。
    第三,合同中应明确装饰工程的监理公司,要求开发商最后出具合法监理公司的报告。
    第四,应约定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违反装饰、装修标准约定的情况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如果选择第一种,务必明确价格标准;如果选择双方约定,除对装饰装修及设备价值的约定要详尽外,一定要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精装修房一般都有样板间,但样板间往往与购房者收到的房屋之间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最好问清楚实际房屋与样板间之间的差异,必要时要求房开公司将相关承诺写入合同附件。如果遇到项目变更,合同中则要有装修项目变更的约定,说明装修改动应签署工程变更单,以明确改动的项目和时间。
    装修材料如慢性中毒如何防范于未然
    购房者眼睛所能看到的隐患可以事先避免,但是对于交付后出现的空气质量问题,却是他们不能预计的,遇到这类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根据目前国家颁布的《十种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以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这些是强制执行的行业法规,消费者在购房合同中应标明:首先,开发商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其次,工程竣工后开发商应根据国家标准请权威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工程使用材料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或者最后提供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超过国家标准,都属于违约行为。
    另外,住宅装修的保修也应该在合同里特别注明。由于一些工程项目在短期内不会暴露出问题,因此在竣工验收时也就不能立即查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而必须通过使用才能发现,这就涉及了保修的问题。目前国家规定住宅的装修保修期为两年,因此在合同中不仅要标明保修期限,还应写明如墙体、地面等具体约定。
    拓展延伸
    精装房合同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
    精装房是指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将商品房的内部设施、设备、装饰等达到一定标准,满足购房人基本居住需求的一种商品房类型。在签订精装房合同时,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首先,在签订精装房合同时,开发商应当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标准,包括内部设施、设备、装饰等,并将这些标准作为合同条款之一,以保证购房人能够清楚地了解商品房的交付标准。
    其次,开发商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精装房的保修期限,以及保修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方法等,以保证购房人在商品房交付后的一定时间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和保养。
    此外,开发商还应当注意商品房的价格问题,确保购房人的购房价格合理、公正,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开发商还应当充分披露商品房的优劣势,以及与其他商品房的比较情况,以帮助购房人做出更为明智的购房决策。
    最后,购房人在签订精装房合同时,还应当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其他相关条款,尤其是关于商品房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方面的约定,以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和争议。
    总之,在签订精装房合同时,开发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标准和保修期限,确保购房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购房人也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商品房的优劣势,以做出更为明智的购房决策。
    结语
    购买精装房时,购房者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装修细则和个人权利的行使,明确装修材料品牌、质量、环保、维修等问题,以减少交房时问题的发生,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应明确工程适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约定装饰工程的监理公司,明确违约责任和装修项目变更的约定,以避免装修过程中出现问题。对于装修材料,应注明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并明确保修期限和具体约定,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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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0: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