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 |
释义 | 关于招标方式选择的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如果存在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情形,则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关于确定中标人的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