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不交验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尚未取得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回执(回执上须贴相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申请;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 已在我市申请过赴港澳个人游签注,并持同一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类签注的,不需提交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 属代办申请的,代办人须在申请表中“被委托人签名”或“监护人签名”栏签名,并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通行证的有效期要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20天以上;换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遗失、损毁补发的,还须提交书面遗失、损毁声明。 法律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第一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