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申办居住证。其中以合法稳定就业申办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申报居住登记后连续6个月的社保记录;连续就读的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