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一)注意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二)注意限制开发商对预售房屋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一、二手房出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出售的注意事项有: 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 2、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3、确定二手房的出售建筑面积是否和房产证一样; 4、签订合同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或者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已经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 一、签订购房合同的流程有如下: 1、审核购房合同,是否存在不平等的条款以及表达模糊的条款,对容易产生的误解的条款进行修改或注释; 2、查看对方的相关证件,确保取得房屋所有权; 3、在购房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签订购房合同时有以下注意事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总之,当发现购房合同遗失了,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或者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也可以到房产局备案处报出所购买的项目,在系统内可以查询到开发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三、签约认购有哪些流程,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签约认购的流程: 1、排号选房。 2、交定金。 3、签订认购书。 4、签订购房合同。 签约认购的注意事项: 1、开发商资质和楼盘预售证要调查清楚; 2、违约责任要提前约定; 3、规避受牵制条款;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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