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嫁出去的闺女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
释义 | 有的,无论是否出嫁,子女都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一、父亲必须要赡养权吗 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亲是必须赡养的。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二、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以后还需要支付抚养费么 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子女仍然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要依法给付赡养费。法律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三、从什么时候开始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一)子女只要成年了,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劳动能力的,就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方面的规定(节录) 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四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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