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一方起诉离婚,那么被告要应诉。被告可以先和原告协商处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受到举证通知后,被起诉方可以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举证资料和相关证据。接着让诉讼代理人出庭代为辩论,维护自己的利益。如被告故意回避,拒不配合,原告应当法院提供被告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由法院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在法院依法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以后,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