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异地办银行卡不需要居住证,也不需要任何手续,个人申领银行卡只需要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开立银行卡。银行卡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建立和维持业务关系过程中都有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的义务,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准确、完整填报有关身份信息,如实提供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和资料;根据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与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交易目的和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有关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