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发出传票,当事人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收到法院传票不去会怎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民事案件可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案件可能被强制拘传到庭。如果故意不接收传票,法院可邀请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拒收事由和日期,将诉讼文书留在住所或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无论是否参加庭审,法院仍会照常审理并判决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法律分析 收到法院传票了不去会怎么样 要看是什么案件了,如果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会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案件,法院可能会强制拘传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给来传票,故意不接收会怎么样 1、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传票,则法院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只要法院视为依法送达了传票,就会照常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是否参加庭审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如果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对于被告故意不接收传票的情况,法院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拒收事由和日期。法院也可以将诉讼文书留在被告的住所,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因此,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应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可能面临缺席判决或其他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八十条 【汇票有关规定对本票的准用】本票的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 本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关于汇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五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九十七条 【票据形式的准据法】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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