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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体捐献者有什么国家待遇
释义
    法律分析:一、遗体捐献者有什么国家待遇
    遗体捐献国家没有补偿。和献血一样,捐献遗体也是人道、博爱、奉献的崇高举动。不过,也不需要额外的支出:遗体运输、火化、殡葬的支出会由接受单位承担。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特指下列两种情况: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二、器官捐献在哪儿申请?
    器官捐献的申请首先是在当地的红十字会。
    主要程序:
    1、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
    2、
    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3、签字: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4、《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经公证处公证。
    5、《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
    6、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
    7、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
    对非法摘取、骗取他人器官:以故意伤害罪论的情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如果是存在着遗体捐赠的话,那么是有一定的补偿的,那么遗体捐献补偿金给多少,一般来说这样的一种补偿并不是一个具体的数字,应当是体现在各个方面的,所以可能在医疗费用还有就是学费方面都是存在着一定的优惠的,税收方面也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希望对您有帮助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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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7:55:26